舉例有舉好舉滿嗎?舉例僅提供存在性的證據,很少顯示出可能性的數據。日常生活裡,並不會要嚴格要求到,舉一反例,就全盤推翻論述,但比例原則不能輕忽。用極低的可能性,鼓勵他人從事宣傳的事物,如事先闡明,無可厚非,但若心知可能性極低,還一味宣導,當事者一時不察,難免有一些不愉快的經驗!明辨存在性與可能性的差異,才能善用例子傳遞概念。